香港税务
香港的税务年度是由每年的四月一日至下一年的三月三十一日。相比其他国家,香港的税务架构是较简单及直接。香港现行最主要的两类税务条例为﹕
税务条例是由税务局局长所执行。根据现行条例,本条例内共有三项税目﹕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
香港税收种类和行政程序简单
- 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 不征股息收入税
- 不征收遗产税
- 沒有营业税和增值税
- 对于保留收益而不是分派股息的公司,不征收净资产税,也没有累积的所得税
- 银行利息收入免税
- 对于企业,仅一项税类 利得税
利得税两级制:首200万港元之利润的利得税税率为8.25%, 200万港元以上之利润,利得税税率为16.5%。
- 地域概念是利润课税的基础,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课税。因此,透过合适的税务策划,有零税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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