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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 May
香港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

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税务宽减)条例草案》(“草案”),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对源自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提供税务宽减,以推动香港成为创新科技中心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

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涵盖专利以及其他在功能上等同专利的知识产权资产,该等知识产权资产包括:

  • 专利;
  • 受版权保护的软件;
  • 植物品种权利;及

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将也包括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交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申请,以及获授予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即纳税人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产生的具资格利润均可享有「专利盒」税务优惠。

 

具资格知识产权收入

源自于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得的收入,包括:

  • 透过(i)展示或使用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或展示或使用该资产的权利(不论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或(ii)传授或承诺传授与使用该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有直接或间接关连的知识(不论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所得的收入;
  • 由出售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 凡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金额有部分可归因于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则该部分涉及的 销售收入可按公正合理的基准(例如转让定价原则)列为该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及
  • 具资格知识产权所得的保险、损害赔偿或补偿的款额。

可享有税务优惠的知识产权收入可获豁免的程度,将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关联法来决定。

 

具资格开支

具资格开支只包括与具资格知识权资产直接相关的研发开支。收购知识产权资产的开支将不会被视为具资格开支。

具资格开支涵盖以下研发活动的开支:

  • 由纳税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进行的研发活动;
  • 外判予非关联方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进行的研发活动;以及
  • 外判予关联方在香港境内进行的研发活动。

 

具资格人士

具资格人士是指有权从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中获得该知识产权收入的人士。这意味着符合资格的人士不需要是符合资格的知识财产权的合法拥有者。

 

特惠税

特惠税率为5%

专利盒税优惠如获得立法会通过,将会追溯至由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如需更多信息,请电邮至amie.cheung@lccpa.com.hk 与张宝筠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