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税务宽减)条例草案》(“草案”),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对源自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提供税务宽减,以推动香港成为创新科技中心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
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涵盖专利以及其他在功能上等同专利的知识产权资产,该等知识产权资产包括:
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将也包括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交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申请,以及获授予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即纳税人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产生的具资格利润均可享有「专利盒」税务优惠。
具资格知识产权收入
源自于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得的收入,包括:
可享有税务优惠的知识产权收入可获豁免的程度,将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关联法来决定。
具资格开支
具资格开支只包括与具资格知识权资产直接相关的研发开支。收购知识产权资产的开支将不会被视为具资格开支。
具资格开支涵盖以下研发活动的开支:
具资格人士
具资格人士是指有权从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中获得该知识产权收入的人士。这意味着符合资格的人士不需要是符合资格的知识财产权的合法拥有者。
特惠税率
特惠税率为5%。
专利盒税优惠如获得立法会通过,将会追溯至由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如需更多信息,请电邮至amie.cheung@lccpa.com.hk 与张宝筠小姐联络。